個資蒐集宣告

个人信息收集声明:

酒店联票项目《个人资料保护法》公开声明内容:
欢迎使用酒店联票项目(以下简称“本项目”)相关服务。依据《个人资料保护法》(以下简称“个资法”)第八条第一项规定,为确保用户个人资料、隐私及相关权益之保护,当您已阅读并同意《本项目个人资料保护法告知内容》时,即表示您同意以电子文件方式行使法律所赋予的同意权利,并具有与书面同意相同的法律效力。如不同意,请离开本网页;如需一般订房服务,请联系酒店服务人员。(以下为本酒店依《个人资料保护法》规定须向您告知的各项声明,请务必详细阅读。)

一、个人信息收集目的:

  1. 办理购买短期或临时性住宿服务,并加购台湾高铁车票之相关行为,均属于本项目的个人信息收集目的。

二、个人信息收集类别:

  1. 为配合台湾高铁订票及查核需求,将收集您所填写的识别类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:中文及英文姓名、居民身份证统一编号、护照号码、联系电话、订单编号、高铁个人会员账号等)。

三、个人信息利用之期间、地区、对象及方式:

  1. 期间:为本项目所需之使用及保存期间。
  2. 地区:您的个人信息将仅用于台湾地区。
  3. 对象:本项目所属之合作酒店及台湾高铁公司。
  4. 方式:以电子文件、纸本文件,或通过自动化设备及其他非自动化方式进行使用。
  5. 您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个人信息;若未提供或所提供信息不完整,致使本酒店无法进行必要之通知、审核或受理,从而无法提供相关服务或影响您的权益,相关责任须由您自行承担,且不得向本酒店提出任何主张或请求。

四、依据个资法第三条规定,您就本项目所持有的个人信息,可依法行使以下权利:

  1. 查询或请求查阅
  2. 请求提供副本
  3. 请求补充或更正
  4. 请求停止收集、处理或使用
  5. 请求删除等权利。 如需行使上述法定权利,可通过酒店客服热线( )或酒店客服电子邮箱( )提出申请。若您行使上述第(4)项或第(5)项权利,可能因此无法继续适用或使用本项目。

本酒店保留随时修订本项目告知内容之权利。